九游野生娱乐动物园 - 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动物园
汉滨区境内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秦岭羚牛、林麝、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金雕、秃鹫等18种野生动物;
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熊、豹猫、画眉、灰林鸮、角鸮、红腹山雀等99种野生动物。
汉滨区作为安康市的核心区域,鸟类资源在其中占据重要部分。随着汉江水域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汉江沿线湿地成为越来越多野生鸟类越冬迁移的中转地。
汉滨区林业局在野生鸟类保护中采取了制度建设、救助协作、普法宣传、科学建档等多维度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以下是具体举措及实施细节:
(一)出台专项奖励办法:2024年6月,汉滨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汉滨区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鸟类保护工作中来。
(二)构建专业救助体系,保障受伤鸟类救治:汉滨区林业局与安康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签订了《汉滨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治协议》,为全区境内受伤的野生鸟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收容救治保障。
(三)多形式普法宣传,提升保护意识:每年,汉滨区林业局都要以“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环境日、安全宣传月”等为契机,分别在城区广场、花鸟市场以及镇办辖区集中区域等场所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
(四)启动科学建档工程,夯实保护基础:今年5月初,我局已组织启动编纂《安康鸟类图谱》工作,旨在为本地鸟类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为鸟类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日常工作中,确实查处过不少捕猎野生鸟类或破坏鸟类资源的案例,这些行为不仅触犯法律,也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以下结合具体案例及执法细节,为大家详细说明两个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案例:
案例一: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陈某友在安康市汉滨区境内大量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后转手销往西安、上海等地高价出售牟利,2023年6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对陈某友涉嫌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立案侦查。目前,陈某友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3.3万元。
案例二:2024年7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县河镇枫树村村民汪某荣有非法猎捕、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行为,经初步查明,汪某荣曾多次使用捕鸟网配合诱鸟器,在汉滨区县河镇境内共非法猎捕野生画眉鸟九只。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荣已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等待审判。
市民如果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首先应保持冷静,观察动物是否有明显外伤、行动障碍或异常行为(如流血、无法飞行、瘫痪等),但避免近距离围观或拍照,减少对其的刺激。野生动物可能因受伤而处于应激状态,强行接触可能导致其攻击人类,或因惊吓加重伤势。市民应拨打 110或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转接联系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安康市林业局或汉滨区林业局。告知受伤动物的种类、受伤情况、具体位置,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救助人员快速定位。
(一)守护栖息地,减少人为干扰,不破坏湿地、森林、河流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不随意砍伐树木、填埋水域,为鸟类等动物保留觅食、繁殖的空间;
(二)拒绝参与伤害、非法交易、猎捕、饲养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抵制掏鸟蛋、捕鸟、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拒绝购买 “野味” 或观赏动物: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八哥等 “笼养鸟” 多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不参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从源头遏制非法捕猎行为的发生。
市民若发现非法猎捕、伤害、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可拨打汉滨区林业局电线报警电话,并在不影响自身安全和不干扰违法者行为的前提下,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用手机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非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违法情形、涉案人员外貌特征、车辆号牌等信息,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提供依据。